《衢州市柯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(試行)》政策解讀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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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出臺背景 為規范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,保障補償安置工作依法、規范、有序地進行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、衢州市《關于印發衢州市區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》(衢政發〔2019〕20號)等法律、法規和相關政策,結合柯城區實際,制定此辦法。 二、 主要內容 《衢州市柯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(試行)》共認定原則、安置戶認定、安置人口認定、征收房屋認定、安置面積認定、安置房結算、征收獎勵、認定程序、責任追究、附則等十章三十六條。 第一章“認定原則”主要對“一戶一宅”原則、“合法面積”原則、“封頂安置”原則、“托底保障”原則進行解釋說明。 第二章“安置戶認定”主要闡述了安置戶認定的資料依據及多種情況下“戶”的計算。 第三章“安置人口認定”主要說明了安置人口的確認依據,及對特殊情形下可增加1個安置人口數、可列入安置人口、不列入安置人口的情況進行解釋說明。 第四章“征收房屋認定”主要解釋了“三證兩表”齊全與“三證兩表”不全時房屋認定規則,及建房審批手續齊全,但未辦理“三證”或經批準改建、擴建、修建的房屋認定規則。 第五章“安置面積認定”主要從產權調換安置、貨幣補償安置、遷建安置等方面對安置面積認定做解釋說明。 第六章“安置房結算”對被征收房屋價格的確定及產權調換安置房的結算做了詳細說明。 第七章“征收獎勵”主要從配合房屋征收調查及評估獎、按期簽約騰空獎勵、整村完全簽約獎勵、殘值補助獎勵、結算優惠獎勵等方面做了解釋說明。 第八章“認定程序”對認定工作涉及的相關部門、單位明確工作范圍,且對認定程序的主要流程進行說明。 第九章“責任追究”主要闡述責任主體、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工作要求,及違法違規的處罰方式。 第十章“附則”表明: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,原《柯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認定辦法(試行)》(柯政辦發〔2019〕4 號)同時廢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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